近期,泡泡瑪特旗下LABUBU火爆全球,掀起中國潮玩熱,但線上線下出現(xiàn)不少仿冒品,被粉絲吐槽。
類似地,2024年《黑神話:悟空》上線后、2025年《哪吒之魔童鬧?!飞嫌澈?,國內外網站都出現(xiàn)了不少盜版下載鏈接,并有不少盜版周邊產品售賣。
我國原創(chuàng)IP走出國門,是喜事,但背后也存在海外版權監(jiān)管難、企業(yè)維權難等現(xiàn)實困難。如何才能突圍?為此,《法治日報》記者近日采訪了擁有豐富涉外知識產權糾紛處理經驗的北京市盈科律師事務所全國知識產權專業(yè)委員會副秘書長皮波、灜和律師事務所合伙人王大恒和北京金誠同達(上海)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張云燕。
記者:侵犯知識產權行為具體表現(xiàn)有哪些?可能會給IP出海造成哪些影響?
皮波:侵犯知識產權簡單來說,就是未經知識產權所有人許可,擅自使用權利人的智力成果的行為。
從目前的市場行為和法院判決的案件來看,主要有如下類型:一是商標及標識類侵權,未經授權在同類或關聯(lián)商品上使用IP標識,如仿冒核心IP的名稱、LOGO或標志性設計(如LABUBU的牙齒造型、配色方案),通過“近似商標”混淆消費者,例如將“LABUBU”改為“LAFUFU”“LABABA”等。二是版權及衍生內容侵權,直接復制IP形象用于產品生產,或未經授權改編IP故事、設計衍生周邊(如盜版盲盒、盜版插畫印刷品);三是專利及設計侵權,仿制IP相關的專利產品結構(如特殊材質的玩具配件),或抄襲具有獨創(chuàng)性的立體造型設計,主要可能是侵犯IP權利人實用新型或者外觀設計的專利權。四是商業(yè)混淆與虛假宣傳,比如通過“可掃碼驗真?zhèn)巍薄?:1復刻”等話術誤導消費者,虛構授權來源,甚至偽造防偽標識等,此類行為構成法律上的不正當競爭行為。
王大恒:一個優(yōu)質IP的產生需要經過復雜的衍生過程,凝聚大量的智力勞動成果,侵權產品的過度出現(xiàn),將對IP造成巨大的影響:
企業(yè)形象及信譽的損失。企業(yè)通過自主IP的形象,贏得市場和消費者的認可,但是侵權產品大多是產品質量低劣、售后無保障,有些可能還存在安全隱患。如果大量的侵權產品出現(xiàn),將對企業(yè)的形象、產品的質量、企業(yè)的信譽造成嚴重影響。
IP價值的降低。IP是智力成果的表現(xiàn),也是企業(yè)對品質、服務、監(jiān)管等綜合能力的體現(xiàn),如果侵權產品大量出現(xiàn),會造成企業(yè)IP產品無法達到原有的品質與服務要求,會對消費者的權益造成影響,最終導致IP自身價值的降低。
記者:如果侵權行為發(fā)生在境外,維權可能存在哪些困難?
張云燕:當侵權行為發(fā)生在境外,維權難度顯著加大。首先,海外法律體系差異大,部分國家對“著作權自動產生”的理念認可有限,不注冊就難以主張權利;其次,跨境舉證難、翻譯成本高、程序周期長,令很多中小企業(yè)望而卻步。為應對這些挑戰(zhàn),我通常建議企業(yè)在出海前完成目標國家的商標和版權布局,例如通過馬德里協(xié)定注冊商標,或在美國、歐盟、日本等重點市場完成著作權登記;同時借助國際反假聯(lián)盟、跨國律所資源,通過線上下架與線下維權相結合的方式降低整體成本。以某IP企業(yè)在美國市場為例,其通過Amazon平臺的Brand Registry備案系統(tǒng),成功對幾十個仿冒鏈接進行了屏蔽,并配合美國本地律師提起禁令申請,效果顯著。
記者:我國原創(chuàng)IP的出海之路充滿機遇與挑戰(zhàn),但要實現(xiàn)可持續(xù)發(fā)展,還需各方共同努力。在您看來,如何用法治護航原創(chuàng)IP出海?
張云燕:原創(chuàng)IP的出海,絕不能僅僅依靠市場熱度或文化感染力,更需要在法律制度的護航下穩(wěn)步推進。企業(yè)自身要強化知識產權的前置布局意識,做到“產品未出海,權利先出境”,尤其應重視在主要目標市場的商標注冊、著作權登記及外觀設計專利申請。還要做好合同風險防控,確保所有對外授權、合作開發(fā)、市場代理等均以書面協(xié)議明確約定使用范圍、地域、期限及爭議解決機制,避免因“默示授權”或“口頭合作”導致維權困難。
王大恒:從外在層面來看,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企業(yè),如果有進出口業(yè)務的需要,可以提前向海關進行知識產權備案,通過備案阻斷侵權產品的進出口,有效保護自主知識產權的跨境侵權。相關部門也要加大對侵權生產企業(yè)的查處,從根源打擊侵權假冒產品的生產。
皮波:在政府層面,要針對我國原創(chuàng)IP出海提升治理能力和服務能力,首先是需要鼓勵我國原創(chuàng)IP出海,并為此不斷完善知識產權保護機制,提升跨境協(xié)作,針對原創(chuàng)IP的特點,緊跟時代節(jié)奏不斷完善國內知識產權立法,做好修法堵漏工作,比如:出臺適應數(shù)字經濟時代的IP保護專項法規(guī),明確虛擬形象、元宇宙場景等新型知識產權客體的法律屬性及保護標準,填補跨境電商、直播帶貨等新業(yè)態(tài)下的侵權認定空白;其次是做好“跨境織網”工作,加強與外國政府間在原創(chuàng)IP保護方面的協(xié)作,為我國原創(chuàng)IP海外知識產權保護提供更多的便利;再次是需加強對我國原創(chuàng)IP企業(yè)出海維權的指導工作,比如組建“國家原創(chuàng)IP出海維權援助中心”等。